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发证券投行业务券商会计师备选库”,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广邀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券商会计师的工作地点根据投行项目具体情况,经与业务委托部门商议后确定;
2.2服务期限:券商会计师的工作时间根据投行项目具体情况,经与业务委托部门商议后确定(最终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2.3项目概况:针对投行项目报告期内财务相关事项聘请券商会计师提供资本市场及会计咨询服务;财务尽调服务不超100万/项目,财务审核服务不超50万/项目,IT审计服务不超75万/项目。(最终以招标文件发出的限价为准);
2.4标段情况:
标段一:财务尽调服务
协助广发证券投行项目组开展财务尽职调查工作,主要包括:
(1)协助执行客户及供应商走访程序、内控穿行测试、财务分析程序、函证程序、盘点程序、银行流水核查等投行项目财务核查工作;
(2)协助按照广发证券要求收集、整理及编制尽职调查工作中的财务相关部分底稿;
(3)协助对申报文件及反馈回复文件中所引用财务报表、所涉及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进行修改、复核;
(4)协助对发行人会计师出具专业意见的文件及发行人会计师的重要工作底稿进行审阅,对存在重大异常、前后重大矛盾,或与广发证券项目组获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内容提出明确专业意见;
(5)就广发证券项目组在投行项目中遇到的财务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标段二:财务审核服务
协助广发证券内控部门开展质量控制和现场检查等财务审核工作,主要包括:
(1)对投行项目所涉及的重大财务问题及内控部门指定的财务事项进行现场检查;
(2)对申报文件及反馈回复文件中所引用财务报表、所涉及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进行复核;
(3)对保荐工作底稿的财务部分进行复核,对错误、遗漏、不准确或项目组工作底稿证据不充分的信息提出明确专业意见。
标段三:IT审计及信息系统核查服务
(1)执行IT审计工作,出具IT审计报告并发表审计意见;
(2)根据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中第53条的要求,并结合项目组相关意见,执行信息系统核查工作。
2.5本项目非政府采购及国有资金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3.2提供财务尽调服务或财务审核服务的,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执业资质,且已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完成备案(企业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IT审计及信息系统核查服务的,近3年须具有电商/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营销行业首发企业的IT审计及信息系统核查项目经验至少一项。
3.3近一年不存在违反证券期货行业监管规定而受到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审计署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提交资料
4.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企业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4公司联系方式(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4.5公司至少1项符合项目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文件(需附合同证明关键页)。
5.报名文件的递交
以上报名文件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于2022年7月19日17:00前发送至gfjc@gf.com.cn邮箱。并尽快在广发证券采购管理系统(https://gfjc.gf.com.cn)完成企业注册。
6.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56楼
联 系 人:官先生
电 话:020 66335261
电子邮件:gfjc@gf.com.cn
7.声明
以上公告要求的信息供各拟参与投标单位参考,最终以项目发出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为准。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并不等于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必然获得正式采购邀请,后续招标工作启动后,经我司初步考察核实符合要求的单位,我司将向其发出正式投标邀请。
征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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