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车场房顶棚喷涂施工招标公告
(2024-JLNWHF-G1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车场房顶棚喷涂已由某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某部车场房顶棚喷涂
项目编号:2024-JLNWHF-G1004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合同估算价:399102.3 元
招标范围:遴选一家施工单位为某部车场房顶棚喷涂项目提供服务,主要建设内容为彩钢瓦屋面防水补漏、喷涂除锈防锈防腐翻新。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要求工期:45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且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施工企业。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须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至竣工前均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 1 人。
3.3信誉及诚信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7本项目实行压证施工制度:中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交招标单位保管,工程完工后退还。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5月28日09:00时至2024年06月0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邮寄(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收取报名费并向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gdhlgxgs@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4.1.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1.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1.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4.2本项目线下发售地点: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8-6号天元国际第3栋3楼303A号房。)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
5.2递交方式:
5.2.1递交要求:
☑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滨江东支行;
银行账号:8110901012401588375
5.2.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4年06月2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8-6号天元国际第3栋3楼303A号房】开标室,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媒介上发布。
9.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相关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起,所有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现场开标时携带完成注册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会被拒收。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名称:某部
地址:贵港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17343033409
10.2.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8-6号天元国际第3栋3楼303A号房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71-578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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