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区十四五农村公路产业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刘家堡非遗文化园连接线)第三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401000155207614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太原市 小店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小店区十四五农村公路产业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刘家堡非遗文化园连接线)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7614002)已由太原市小店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小店行审投字〔2023〕55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太原市小店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刘家堡村桥为新建桥梁,为跨越太榆退水渠而设。桥梁中心桩号为 K0+072.5,孔跨 4-10m,右前夹角为 90 度,桥梁全长 45.06 米。本桥平面位于直线上,桥面横坡为单向2%,纵断面纵坡1.48%,墩台径向布置。桥梁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桥面连续,下部采用桩柱式桥墩,桩接盖梁桥台。刘家堡村桥主要技术标准:(1)设计车辆荷载:公路-Ⅱ级;(2)桥梁宽度布置:全宽8.5m,净宽7.5m;(3)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20g(地震基本烈度Ⅶ度);(4)设计洪水频率:1/50。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001第一标段:
1、桥梁全长 45.06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计划工期:50日历天。
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满足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牵头人)和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联合体成员);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5.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无行贿犯罪记录;
9.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凭证;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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