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青海公司2025年-2026年(二年期)会议布展采购项目_比选
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青海公司2025年-2026年(二年期)会议布展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QHYD20240500241),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
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与。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采购内容:会议布展服务。
1.2采购规模:91万元(不含税)。
1.3合作周期: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1.4服务地点:青海省。
1.5合同关键条款:框架+订单,付款以订单为准。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详见应答报价清单,若应答人报价超过限价,将导致应答人被否决。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
展会及布展
项
1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
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2、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
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为准)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1)同类项目业绩范围:宣传布展
服务类项目。(2)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签订
时间为准。(3)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4)发票要求:单
项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截图;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下同类
项目订单(或结算单),每个订单(或结算单)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发票
查验截图。发票金额应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且发票开具时间不得在合同或订单(或结算单)签订
时间之前。(5)有效业绩数量:业绩为单项合同的,一份单项合同视为一份业绩;业绩为框架合同
的,一份框架合同及框架合同下同类项目订单(或结算单)构成一份业绩 。
2.4、人员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至少1名专职对接设计人员和1名专职客户服务人员。专职对接设计人
员、客户服务人员须具备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宣传布展服务类)。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同类项目合同材料(体现人
员信息)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及2024年6月至应答截止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如为
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缴纳社保主体名称与应答人单位名称或其分支机构名称一致;如为专
业人事代理机构缴纳的:须同时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合同或协议,且在协议中应明确包含供应商所
提供的团队人员名单或有人事代理机构盖章的人员清单证明,如存在没有列明的或不清晰的名单情
况,则无效),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不予认可。
2.5、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
机构(单位)的;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5)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
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8)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截至应答/唱价日期,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在本
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的(不受地域限制
)。(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10)在最近
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唱价日期)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
选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2.6、应答人不得与本项目(标段)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应答人不得与本项目(标
段)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应答人不得与本项目(标段)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
作;应答人不得为本项目(标段)的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不得使用本项目(标段)的采购代理机
构进行代理应答;应答人不得使用本项目(标段)的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本项目的咨询单位(提供承
诺书)。
2.7、应答人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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