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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 2025-03-16

1、招标条件

该项目经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406-410122-04-01-373191,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2.2建设地点:郑州市;

2.3建设规模:再生水管线干管路由总长31.68公里,管径为双排DN1600-DN2000,干管总长度 63.56公里;再生水管线支管总长约2.54公里,管径为DN300-DN2000。1#泵站设计供水规模为100万吨/日,本次实施100万吨/日规模再生水泵及配套电气仪表设备。2#泵站为中途提升泵站,设计规模90万吨/日,其中土建工程按照90万吨/日规模一次建成,设备分两批安装,第一批安装补氯等设施,根据区域发展和再生水用户需求,实施第二批90万吨/日再生水泵及配套电气仪表设备;

2.4招标范围: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签证变更、设计变更、进度款支付、竣工结算等内容的审核及其他的造价咨询服务;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结束;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委托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须提供在本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3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项工程费用在6亿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以上业绩以造价咨询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造价咨询合同或甲乙双方盖章的造价成果文件为准;中标通知书、造价咨询合同、业主证明文件等,至少有一项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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