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鞍山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开放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300-04421  
  项目名称:鞍山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开放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确保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开放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提供服务,需采购鞍山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开放平台进行运维服务,包括平台日常运维、在合同范围内需求的升级改造、安全巡检、按照省市要求与第三方系统对接实现数据交换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9日08时00分至2025年05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