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交城县邮政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消防水池、水泵房坑基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交城县邮政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消防水池、水泵房坑基工程,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采购代理为山西中招华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拟按公开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交城县邮政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消防水池、水泵房坑基工程二次。
2.2项目编号:ZZHM-2025-055
2.3采购需求:交城县邮政办公楼消防水池、水泵房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及回填,基坑支护等。
2.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5控制价金额:290986.39元,工期:10天。
注:本次采购按1个标包执行,中标1家施工单位。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B. 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与项目需求相适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C. 供应商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信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否则相关比选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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