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中麓旅游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危石治理工程 公开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山中麓旅游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危石治理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泰山中麓旅游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危石治理工程
2.2项目编号: JQ-GC-20221220-01001
2.3建设地点:泰山 风景名胜区内
2.4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 工期 : 90 日历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27 . 636764万元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2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22年 12 月 27 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综合受理电话 0538-62881 3 6 ) 。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 3 年 1 月 10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 501号
联 系 人: 刘宁
电 话: 0538-5369190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利和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外环路北旧镇2号商业楼5楼
联 系 人:亓永强
电 话: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电 子 邮 件:
8. 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 监督单位: 泰山景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建设管理部、 泰山景区管理委员会 计划财务部
监督电话: 0538-5369373 、 0538-536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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