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医院)的委托,就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医院)新冠肺炎检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申请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ZHTH -2022-005
2、采购内容:LIS、HIS系统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4、项目控制价:883500.00元
5、交货地点: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医院)
6、交货期:1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但需提供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本单位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1日下午17:00前,在灵宝市金源研发楼1401室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2、报名所需资料: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行业执业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良好商业信誉承诺书、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信用中国”函询记录(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6套)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磋商文件:500元/份。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年7月7日下午15时30分;
2、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宝市金源研发楼1401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医院)
地址:灵宝市豫灵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女士 18839833388
监督单位: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398-8856532
招标代理: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宝市金源研发楼1401室
联 系 人:常女士 18039932400 0398-219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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