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阳市公安局公安民警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30日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JSZFCG2023001
项目名称:辽阳市公安局公安民警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2724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2724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月9日至 2023年1月 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领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阳市公安局
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
联系方式:0419-2126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阳建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宏伟新苑小区西侧5-7网点
联系方式:0419-5650999
邮箱地址:517008621@qq.com
开户行: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白塔支行(行号313231000021)
账户名称: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000016779990141979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峻菊
电 话:1834198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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