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防城港企沙1号泊位系船柱采购招标公告
防城港企沙1号泊位因施工需要,现需采购系船柱10套,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泊位工程(一期),泊位总长415米,由码头平台,系缆墩和人行钢便桥组成,其中码头面长369米,宽32.5米,顶面高程11米,系缆墩平面尺度直径14.5m,通过长约34.9m,宽2m的钢便桥与码头平台连接本工程拟建一个20万吨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30万吨级预留,设计年吞吐量750万吨,工期730天
(2)招标内容:系船柱10套。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交货地点: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港赤沙1号泊位施工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要求为一般纳税人。
(2)生产能力要求:具备为国家重点工程供应系船柱的业绩。
(3)财务能力要求:本次招标仅允许生产厂家及中交内部企业参与投标,且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4)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必须在近二年内有一个及以上的大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调试、复配、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8)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11)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12)其他要求:无。
(2)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时间为:2022年 月 日10时00分开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月 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为 2022年 月 日。
(3)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上发布。
邮 编:524000
招标人:防城港赤沙1号泊位工程(一期)项目部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
项目部联系人:姚余援 13471816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