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台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天台县看守所执勤信息节点终端集成融合设备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88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台县看守所执勤信息节点终端集成融合设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88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天台县武警中队申报的《天台县看守所执勤信息节点终端集成融合设备》采购项目,建设单位需求:在目前现用业务信息系统软件已有功能基础上,增加报警信息融合、联防联控融合和业务控制融合等板块及具体对接部件的采购,来满足建设单位信息融合、业务管控、视屏调阅等功能要求。其中,业务融合对接需满足建设单位现有设备的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同步接口对接规范,并满足与建设单位现有及增添设备的接口兼容性对接。建设单位及其上属某总队、某支队现有已建操作平台(晨鹰一体化平台)及其主体业务信息软件(晨鹰执勤信息软件)均为厂家(杭州晨鹰军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此次项目为在原有平台上进行系统业务功能升级及改造。建设单位申报的《天台县看守所执勤信息节点终端集成融合设备》采购项目,其产品中队级执勤信息软件v3.0、中队级执勤控制清单模块、报警融合接入网关、指挥控制台壳体、可视对讲摄像模块、指纹采集摇杆键盘、智能综合控制台主机、统一显控调度软件、中队级勤务管控2.5D地图及接入模块、枪支离位报警系统定位阅读主机、枪支离位报警系统防盗长枪标签、智能在岗状态监测服务器、融合通信指挥终端及网关、五色报警灯、壁挂式哨位集成箱、拓展型智能防爆枪柜、无线报警手持终端及主机等主体绝大部分核心设备为厂家(杭州晨鹰军泰科技有限公司)的核心产品,代表了WJ智能化方向的近阶段的发展水平,具有行业代表性,目前不具替代产品。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10%。具备以上三种情况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天台县看守所执勤信息节点终端集成融合设备》采购项目,核心产品及专业技术由供应商(杭州晨鹰军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该供应商1、拥有该解决方案的软件著作权及相对应产品专利;2、供应商在浙江省地区有独家经营权,且在地区该项目执行中具备唯一性,没有其他替代产品。符合招投标法及浙江省单一来源采购申报及审批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经专家组论证,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杭州晨鹰军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晨鹰军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物联网街277号中胜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6月08日 至 2023年06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台县公安局
联 系 人:谢万灶
联系电话:15867055776
传 真:/
地 址:天台县镇前路2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天台县财政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6-89353856
传 真:
地 址: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1.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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