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选聘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选聘税务师事务所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20241948
1.3采 购 人: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采购预算:65000元/年(含税)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一是集团全级次日常税务筹划(包括以前年度业务咨询);二是服务期内进行两次税务培训;三是指导及协助3户企业(联交所、农交中心、采购平台)完成服务期内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出具汇算清缴报告。
2.2服务期限:3年,服务合同按年签订,每次签订期限为1年。成交后签订第一年度服务合同,合同到期前2个月内,依照服务质量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2.3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2.4付款方式:每个合同期限内,按自然年度每年根据服务进度结算一次(付款前,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应税收入证明(提供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承诺近5年内在省级及以上税务师协会没有违法、违规执业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注册税务师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1日9:00至2024年11月4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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