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四川济民特种车辆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火车南站西路1809号 | 863,000.00元 | 99.3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济民特种车辆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02030610 | A02030610 警车 | 无人机充电运输车(勘察车) | 江改牌 | JX5031XZHZA6-B | 1(辆) | 863,000.00 |
许波、杨丹丹、吴小川、张龙财、刘竹(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10%进行计算后扣除项目评审费用后收取,费率标准为(货物采购项目):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8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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