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国资系统监管审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哈尔滨滨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六道街28号408室 | 350000.00元 |
合同包1(国资系统监管审计项目):
服务类(哈尔滨滨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审计服务 | 国资系统监管审计项目 | 哈尔滨合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哈尔滨航空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明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南新城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凯盛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户数8户,审计资产总额约374亿元,审计范围为2017年1月-2025年6月,最终数据以实际审计情况为准。 | (一)服务数量及电子数据要求 1.为哈尔滨合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部及 6 家子公司分别开展审计工作,每家单位均需出具纸质专项审计报告,一式三份。同时,需提供对应纸质报告的 WPS 扫描件。 2.为哈尔滨凯盛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项审计,出具纸质专项审计报告一式三份,并提供对应的 WPS 扫描件。 (二)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4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服务质量 1.审计报告应当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并按照规定披露对企业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内容详尽,表述清晰,所附资料齐全。 2.审计工作底稿应当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并实行分级复核制度。 3.开展本项项目及工作应符合《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企业会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 4.采购人有权后续向供应商问询审计情况,供应商有义务保持工作联系和对接。 5.审计服务响应时间为接到通知后,24小时开展审计工作。 6.供应商应当对被审计单位出具独立的审计报告。 7.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企业近3年内没有受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惩戒。 8.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掌握新《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符合《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企业会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 350000.00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7125.00元。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等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国资系统监管审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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