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中医医院DIP医疗质量与运营管控信息系统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QT2022033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中医医院DIP医疗质量与运营管控信息系统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396号44栋401户
成交金额:14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砀山县中医医院DIP医疗质量与运营管控信息系统 服务范围:1、现场服务:根据要求到达现场提供问题解决和支持服务。服务完成后,双方签署现场服务记录;2、办公时间内的免费热线支持与E-mail支持;3、远程技术支持:通过网络远程通讯和远程控制的技术手段进行远程现场服务; 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投标人3天内组建项目实施团队与招标人对接,投标人根据项目工作内容,须提出项目实施团队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并提供主要人员简历,投标人的项目实施团队在人员配备上,应有项目经理、测试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等。整个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人项目人员必须接受招标人的督导和工作协调。 服务时间:中标方需在中标后30日内完成系统安装部署工作及上线试运行。 服务标准:(一)符合国家、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技术架构和标准规范体系。(二)能够与我院现有系统顺利对接。(三)满足所有技术要求;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满足所有项目服务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宋贤亮(组长)、雍贵荣、高莉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代理费27000.00元(含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1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丁丁彩印厂附属楼201室,联系电话:1835577733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砀山县中医医院
地 址:砀山县中医医院
联系方式:徐院长 、张主任 0557-8020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丁丁彩印厂附属楼201室
联系方式:曲工 1835577733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曲工
电 话:183557773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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