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江诚商贸有限公司 | 郫县红光镇红佳东路6号附247号2层 | 620,455.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江诚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02370100 | 消防设备 | 消防设备 | 亿安隆 | FTK-B/ E | 1(批) | 620,455.00 |
周敬凯、江红、高子镋(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的原则之相关规定,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收费标准下浮30%进行收取。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费率1.5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5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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